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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雨天.意義的思索

還是在殺時間這個主題上打轉。 人生就是不斷地把時間消費掉。這是沒錯的,只是要怎麼花得有意義?才是重點。而之前我所認為的命題即是:個人的意義必須要由別人定義。 所以即使是要花時間,也要讓別人知悉,這才別人才能定義你個人的存在。所謂的「存在感」就是如此吧,也就是你個人的行為有沒有辦法去讓別人知道。 存在感薄弱,是因為沒有發言,沒有動作。但是我們不能一直在別人面前行為,也不可能有對象可以對話。所以我們需要一個平台。 Facebook是重要的。是這個世紀重要的發明,因為他讓每個人都有了位置。發言無需透過其他管道,「我PO文,故我存在。」 把雞毛蒜皮的事PO上去吧,讓我們的遺跡留在網路上,留存著能成為人類史上的紀錄。讓後世知道你的生活,就如同我們現在知道羅馬人的麵包的味道,或是澡堂的營業時間,都是一樣欣喜的。 我今天的生活,對我個人沒有意義,但總有一天,當我不在時,它的意義才能呈現。而我的生命即是為了那時而被創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