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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人看聖經=迷信 哲學家看聖經=神學

甯應斌/何春蕤           甚麼是神學?:田立克.《聖經》批判學與《聖經》闡釋學   文章摘錄 神學所處理的就是人的本質和存在矛盾的問題:即人的本性、源頭和目標,人的完全發展,個人在社會的歷史中自我實現,人的超越與自由,公義社會的建立等等問題。  可是,也因為神學所探討的問題的普遍性,似乎不應只限於基督教的題材,佛教、回教及許多古典的書籍、戲劇、小說等文學作品也探討同一主題。但任何學術研究都有其預設及方法,神學家由於歷史的因素,神學的研究一開始便環繞著《聖經》。所以,神學的定義是:懷抱著當代的各種知識,以某一種哲學來系統的詮釋(也就是理解) 《聖經》,或詮釋(理解)基督教象徵。  因為文化不同及社會因素的影響,使人曲解《聖經》,或故意強調某些經文而忽略其他經文。例如:禁酒的教會總強調一、二處不准酗酒的經文,而忘了整體而言:酒是神上好的恩賜,神人和好的象徵;禁酒者忘了耶穌大吃大喝,忘了耶穌說要在神國喝酒的事,甚至也忘了最後晚餐喝的「葡萄汁」(即酒,之所以稱「葡萄汁」是因為根據猶太人的傳統,在〈謝酒文〉中用「葡萄汁」一詞)。 早期教會實施共產,可是今日幾乎沒有一個教會按〈使徒行傳〉來實施(實施共產的教會則被當作邪教)。早期教會准許未婚同居(沒有性關係的柏拉式戀愛),現在教會卻說那是「不道德」。(不明白這一點讀《哥林多前書》七章三十六、三十八節那一段,就會完全不懂,中文和合本《聖經》把這段關於末婚男女的經文誤譯成父女關係。)有的教會不喜歡跳舞,忘了耶穌罵那些聽到音樂不跳舞、不共同分享歡樂的人。有的教會把吸煙、手淫視為禁忌,說有害健康,其實,有害身體健康的還有環境污染、公害、食品加添防腐劑、噪音……等等,卻沒有成為禁忌,更沒有成為教會討論或注意的事項。原因無他──教會成為流行道德的奴隸,隨己意詮釋(理解)《聖經》而已。 若從人生問題的終極關切出發來看《聖經》,就不應把《聖經》詮釋(理解)成一本可以解答一切科學難題的百科全書;所以關於人類是如何在歷史上出現的,就不該到〈創世紀〉中去找答案。為著同樣的理由,更不應把《聖經》看成一本道德手冊,這手冊權威性地告訴人們,偷竊、說謊、同性戀、手淫等等是絕對禁止的;因為我們明白《聖經》作者的道德教訓是向著與他同時代的人,在特定的時空背景下說的,故重要的是道德教訓的根據,而非道德教訓本身;道德教訓可能隨具體情境而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