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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我該成為一個圖書館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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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一些文字,可以讓我的心情平靜下來。這是一個星期六的早晨,一般來說,我不會有這個早晨時間。因為我通常都會在公司。 我花了很多時間在工作上,但不見得這樣會有很好的工作品質,更不用說生活品質了。但是我只能這麼作。因為工作非常多,而且每個都要求不能拖延。 也許不是因為這一段時間工作多才如此,我相信這是一個常態。不會是時期而已,永遠都會有新工作發生,而日子也是要這樣走下去。所以這一段「工作多」的時間不會結束。我能做的,就是學會習慣這樣的生活。它不會結束,它永遠就是這麼多工作。 心態的轉變、思考方式的轉變可能可以有效改善這種壓力狀態。我知道還有很多錯誤要犯,很多事要學。我不會是完美,只能用自已的方式去做事。用自已的步調做事。 面對工作、生活,不要擔心別人怎麼看你,因為別人也在擔心你怎麼看他。而人唯一關心的是,還是自已,不應該去期待別人會多麼地思考到你的需求。因為每個人只關心自已的需求。 面對一團混亂,大大小小的事,我應該試作從最小的事來著手,把最大的事留在後面。面對一間淩亂的房間,先從最小件的物品歸位開始。 斷捨離,其實一直是保持這樣的想法在生活著,但並不是每件事都要把這個原則拿出來討論。但是當一些無法馬上決定的事發生時,在泠靜思考的期間,這個原則都是一個選項。這個整理方式,就也佔了我的工作術的一部分。把所有事物整理歸檔,成為資料庫,隨時取用,每一條列、索引清清楚楚,我就有個部份安心了,而我也樂得成為資料庫。 也許我該成為一個圖書館員。

任我行

我一直以來都來找尋著寫作這件事的目的。我為何而寫?為何寫?其實只是找好處而已。我們人生活在這個世界上不是就是為了那麼一點點自私的快樂而活著嗎? 我不應該去思考「為何」而寫,而應該去思考,寫了之後我會如何,我喜不喜歡這樣的感覺。是的,寫文字讓我快樂,雖然沒有主題,缺乏問題意識,但我寫得快樂,就是如此。 就是自已與自已的對話,把腦中的想法一個一個地丟出來,讓它們可以自由地激蕩。 我寫一句,也沒想到下一句。只是放著自已在獨語,像是在森林一樣。每步、每步都是一種探險。看著自已走過的痕跡,一點一滴,雖然是沒有目的,但是終會走到盡頭。所謂的盡頭並未是結束,而是一個心滿意足地轉身,望向起點。一絲絲地喘息,滿足地微笑著。 這就是我寫作的想要,我想要而我行動。不是因為什麼目的,不為他人,只為自已。我預期著事後的滿足而動作。因為如此,當我結束一篇文章時,腦中已經慢慢地轉過一圈。動了一動平常沒有機會觸動的神經。

第一篇

至少,讓我開始在這個新的電腦上開始作業。透過在鍵盤上敲擊。我知道我可以被迫學習新的環境。我不能在期待我可以在不同的電腦上進行一樣的作業。至少讓我可以使用較為熟悉的工具。

末日

心情不好的時候,就是來寫東西吧,也許不知道要寫些什麼,也許沒有主題。但是這也是這個部落格的主題,就是不再孤單。就是為了讓我可以自由地說話,說一些沒有人想聽的話而製造出來的園地。 有時候,我知道我的話很難懂。 有時候,我知道我的話沒人想聽。 有時候,我覺得你們都是他媽的智障。 有時候,我覺得你們的話我賴得聽。 反覆發生,或是讓我所預知的事都讓我不滿。還沒出口的話就已經知道沒有餘地,讓我覺得沒有言語的必要。 無所不在的監視讓我不能呼吸。自由,我不是需要自由,我只是需要,不被看到,隱形消失而已。 這些有分離焦慮的人啊,讓你們自已放逐吧。 轉過去,閉上眼,關起你的耳朵。 為什麼?因為你看到了,你也不會懂,你聽到了,你也不會懂。而我不用解釋,因為你根本就缺乏所有基本知識。 我怎麼回答都他媽的不對。我把自已困在言語的自我毀滅傾向裡面。只有破滅在終點浮現。

在8月4日的自轉公轉

又是一個待在家的假日,並不是說待在家不好,反而,我很喜歡多花一點時間待在家裡。 把自已的電腦重灌,然後慢慢地調校各種設定,可能一下子就把時間都花掉了。在調校期間免不了電腦開開關關,載入、讀取、下載,時間是忽快忽慢的。 我喜歡在調整的過程中看書,電腦動一下,然後就是等待,等待期間就看書。然後看一段落後,就又回來看一下進度到哪裡。 在上午的時間就是這樣進行著,家瑩也在作著工作,兩個人,用著餐桌各一角。中間學看了一下她的工作,但是仍然不明就理地花去了三個小時。 我很少以這樣漫無目的地寫發生在我生活中的事,但是這也是一個強迫自已的日記練習。下午出門去costco買東西順便吃晚餐,閒逛了一下,生活用品暫時還不用大採買,至於食物部分兩個人也根本吃不完那麼大包裝的份量,更不用說很多東西只有我自已在吃而已,我實在無法去買一個1300多克的咖啡粉只為我自已喝。 回家後也繼續用著電腦。想著到底要用它來作些什麼呢?也就睡前寫寫東西跟看看文章吧。 就這樣地界定,所以完成了這一篇文章。

順流(一)

我1說:「這個對話的方式是怎麼來的?」 我2說:「因為所有的經典,都是利用對話的方式來進行引述的。所以說也許,智慧的發生就是利用對話的方式才顯得其深度。」 我1說:「但這也是我在寫作上的一個缺陷。」「你知道的,」我1接著說:「我的文字大多是以自我不斷地詰辯而來的,很多時候,最後文章的走向與內文都是與我一開始的思想相違背,或更有是另開成另一個主題去了。」 我2問:「所以這也是為什麼你都是最後才下標題?」 我1 答:「是啊。而且我很難去站在兩個人的角度來分飾二角,總覺得…有點難為情。」 我2說:「不至於啊,其實寫作也好,對話也好,如果站在一個全知的角度來觀察,反而會被系統面所蒙敝了,見樹不見林。」 我1說:「那你的意思是說,我必須要對於我思考採取一種主觀的角度?」 我2說:「我想是的,如果以一個半知,甚至帶有刻板進入那個思想人格,那麼對話就能展開了。」 我1問:「那麼對話間最終該走向那個方向?又是由誰來決定?如果依你說的將全知的作者從結構中移除,那麼對話該如何進行?」 (待續)

這個一個人吃人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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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閉上嘴的時候,並不是我的心靈也一同靜止。事實上我的心靈移動與分析會比用說話還來得快速。 而我覺得我的能力就在於把我的心智活動化成文字。就這樣來說,其實文字的產出便是源源不絕的了。 今天在整理漏水的地板時,看見了以前所寫的信。現在讀來其實並不覺得有多麼幼稚或是無趣。我反而覺得自已變得幼稚淺薄與無趣了。這一切好像是一個單向道。我的High way to Hell。我變成我所討厭的那個未來。我成為一般人,以無知作為我「樂天知命」的保護殼。自稱自已是鄉下人。我的知性活動大大地減弱了。也許人們總是會提到鄉下人多麼的純樸,可愛。都市人多麼地現實與泠酷。但我的觀察卻不是如此。 鄉下人才是現實而泠酷,而都市裡,愈大城市中才會有溫暖,知識份子所聚集的地方並不會是多麼可怕的地方,當一個地方不是只是談到存活、金錢時,才有機會談到「人性」以及其他作為人與人之間相當重要的而形而上的事物。 但是在鄉下,人性,並不是一個值得討論的議題,這裡永遠充滿機會主義,每個人都知道機會稍縱即逝。所以要努力地抓住。在現在我突然覺得,誰說「鄉下」是美好的? 至少我知道的是鄉下是不講「理」的。因為沒有講「理」的人,在這裡,凡事要進行,都要透過一個關係系統,對於浪漫主義者來說就是所謂的人情溫暖,但我卻看到是主觀與本能的交錯。也許對於我來說,還是帶著一點人類學的精神企圖想要進行系統之中,所求的並不是從中偷取資源,而是自我保護,不要被看成是一個外人。 但我自頭自尾都知道,我真的只是一個「外人」。 我企圖想要溶入他們的生活,學他們的語言,思考與分析他們的行動。很多很多時候我訝異於他們對於「人」的如此不尊重。 是時候要從對於「鄉下人比都市人更可愛更有人情」這個命題中醒來的時候了。 資源與機會缺乏的邊緣城鄉所導致的生活與社會人格,與資源完整的機會充裕的大都市是完全不同的。 再擴大來看,美國紐約與中國農村,其實紐約與農村的居民對於自我與人群的界定是完全不同的,而那一個比較接近完全的大同世界呢?以這個思想再向下延伸,也許摩洛哥才是那個烏托邦。夜不閉戶,講信修睦。 高級住宅區中才會有「人性」。在其他地方,「機會」就像是鐵達尼號上的救生艇一樣,而用盡心思幫自已搞上船的人才是村子裡的英雄。 在非都會地區,就算你想討論任何有關於「非民生議題」都會被視為是一種罪惡一種政治不正確的思

KAMA IS A BIT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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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討厭的感覺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呢?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有種羞恥感在我的心裡不斷地長大,像是黑洞一樣把我吞沒。 為什麼我是這樣地無可救藥。這種文字是可以有被理解的價值嗎?或是我這個人又必要被理解的價值嗎? 我嫌惡地看著我自已而無法自拔。我需要把這個人殺了才行。他必須從我生活中消失。他不值得活在這個世界上。我無法用他的任何器官活著。我無法他的眼、他的耳、他的五官。都讓我覺得噁心,但想到要用到他的胃,那又是另一種地獄。 啊…啊…啊,我的自尊,啊…啊…啊,那個破碎的,能夠稱為人格嗎? 如此被拼湊的是人生嗎?那個人,透過他眼,所見,我都痛恨。我希望這個眼不在 我希望這個被觀看的世界不在,不再,不在,不再,不在,不再…

遍佈的重點,是沒有重點還是處處是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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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我來說,我不應該說出:「沒有靈感」這種沒有骨氣的話,因為我知道這句話只是一種藉口,對於不願書寫的藉口。 沒有所謂的靈光一現的事情,只有透過定期定量的產出,才有質感才有創意才會有讓人驚艷的「靈感」。 對於每隔一段時間就要寫一次有關於為何書寫,以及如何書寫,還有這種自我宣示式的文字,我開始感到不好意思了起來。雖然不知道那個無名未知的讀者是誰,那總是對於那自已在文字大海中可能遇見的對象感到一絲的罪惡感。 我開始學會,一個字一個詞地往下讀,不再是整句整句地尋找到標點符號後,再來進行意思的推敲。我相信那是過去所學過的速讀留下的習慣。我直接看到句點,然後尋找句話的關鍵字來理解意義。對我來說,文字是充滿多餘而無味的延伸。核心只是那一個詞或是一個字,然後,為了理解上又或者是書寫的誠意展示。所以把它不斷地用各種同義詞、連接詞、感嘆,等來延長,堆疊。目的只是為了達到那個展示出關鍵字的重要。 為了一片小小的生魚片,切了滿盤的蘿蔔絲、果雕、一邊捏了像是小山丘似的芥茉,下方的碎冰還不斷地從山丘上、白絲之間漫漫地流出,山與冰的高點,是那隻塑膠作的白鶴。看到那麼高雅,卻又是充滿了廉價的興味,而一切的這人造的山水,放在一座大船型狀的大盤上,船上高張著:「大船入港」的大帆。從人類學的角度來看,再沒有這種更佳地顯示對於食物的尊敬與祟拜。 馬克吐溫曾說:最大的不敬,就是他人的神明不敬。 我興味昂然地觀察著這一切。帶著敬拜的心,理解其他人對於那個核心的神格化過程。

我抬頭,各種型狀開始從陰影處移動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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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每天就是一場挑戰,一醒來,就是準備進入決鬥場。進入了競技場,就是要隨時保持泠靜。不斷地不斷地各種野獸向自已撲來。一排排尖牙,一支支利爪。目的,是傷害自已。 場上也許看得到別人,他們有時是朋友,大部分背對他們的時候,泠不防地企圖劃你一口子。不為別的,只為了拖慢你的速度,增加他們的生存機會。 場上,每天都有不同的人倒下,鮮血、斷肢。在空中、在地上,然後與黃沙混在一起,成為一種看不出的顏色,混濁而黑暗,把人吸入的黑暗。 保持泠靜,場上的獸,不是針對你一人而來,它們傷害人,是本能,我為了保護自已傷害別人,亦是一種本能。也許,我也是場上的一頭獸而已。 我也只想要生存,我也只要離開這個競技場。 我不是娛樂大眾的使者,我並沒有稱王的想法,只是我知道每多活一天,也許就有逃出去的可能發生。那是我的一股微小而可笑的希望。 的確可笑,因為每天閉上眼,迎來的不是心安理得,而是不解與遠方的嘲笑聲。 「希望」是件危險的事。我總是聽到這個聲音。沙啞而虛弱的聲音。

遠方的光,是心裡的熱

只是那麼一點,就有如那最後的火光。只怕那麼一陣風,微微的亮就成了長長的嘆息。 它是有過那種熱烈的燃燒的。把那支燭火燒得透亮,那株火,又透又熱。它想的,是那個燒遍世界的野心,它想成為傳說中的撩原火,那是一發不可收拾,就像那麼曾被燒過的那片焦黑所述說的故事,那是曾經存在的偉大。 它燒得旺,但又怕把蠋油給燒完了,邊燒也擔心著燭心會不會就中途斷了? 只得文文地等待,那個機會。 一盞燭火畢竟是那麼小小的,往上加柴,就只有把它壓熄了。它只想把自已放在那棵樹邊,他知道,熱可以累積的。在一邊把樹皮烤乾了 ,漸漸地在表面積累著溫度,最後,在一個關鍵。就是那麼一把火,而這棵樹就能成為引發森林大火的引子。 他不讓自已滅熄了,但還是看著自已滴落的蠟油珠子滿地。 時間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