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人看聖經=迷信 哲學家看聖經=神學

甯應斌/何春蕤           甚麼是神學?:田立克.《聖經》批判學與《聖經》闡釋學   文章摘錄

神學所處理的就是人的本質和存在矛盾的問題:即人的本性、源頭和目標,人的完全發展,個人在社會的歷史中自我實現,人的超越與自由,公義社會的建立等等問題。 

可是,也因為神學所探討的問題的普遍性,似乎不應只限於基督教的題材,佛教、回教及許多古典的書籍、戲劇、小說等文學作品也探討同一主題。但任何學術研究都有其預設及方法,神學家由於歷史的因素,神學的研究一開始便環繞著《聖經》。所以,神學的定義是:懷抱著當代的各種知識,以某一種哲學來系統的詮釋(也就是理解) 《聖經》,或詮釋(理解)基督教象徵。 

因為文化不同及社會因素的影響,使人曲解《聖經》,或故意強調某些經文而忽略其他經文。例如:禁酒的教會總強調一、二處不准酗酒的經文,而忘了整體而言:酒是神上好的恩賜,神人和好的象徵;禁酒者忘了耶穌大吃大喝,忘了耶穌說要在神國喝酒的事,甚至也忘了最後晚餐喝的「葡萄汁」(即酒,之所以稱「葡萄汁」是因為根據猶太人的傳統,在〈謝酒文〉中用「葡萄汁」一詞)。 早期教會實施共產,可是今日幾乎沒有一個教會按〈使徒行傳〉來實施(實施共產的教會則被當作邪教)。早期教會准許未婚同居(沒有性關係的柏拉式戀愛),現在教會卻說那是「不道德」。(不明白這一點讀《哥林多前書》七章三十六、三十八節那一段,就會完全不懂,中文和合本《聖經》把這段關於末婚男女的經文誤譯成父女關係。)有的教會不喜歡跳舞,忘了耶穌罵那些聽到音樂不跳舞、不共同分享歡樂的人。有的教會把吸煙、手淫視為禁忌,說有害健康,其實,有害身體健康的還有環境污染、公害、食品加添防腐劑、噪音……等等,卻沒有成為禁忌,更沒有成為教會討論或注意的事項。原因無他──教會成為流行道德的奴隸,隨己意詮釋(理解)《聖經》而已。

若從人生問題的終極關切出發來看《聖經》,就不應把《聖經》詮釋(理解)成一本可以解答一切科學難題的百科全書;所以關於人類是如何在歷史上出現的,就不該到〈創世紀〉中去找答案。為著同樣的理由,更不應把《聖經》看成一本道德手冊,這手冊權威性地告訴人們,偷竊、說謊、同性戀、手淫等等是絕對禁止的;因為我們明白《聖經》作者的道德教訓是向著與他同時代的人,在特定的時空背景下說的,故重要的是道德教訓的根據,而非道德教訓本身;道德教訓可能隨具體情境而變化,只有價值判斷的來源及標準,才是和他所關切的存在問題有關。 

由於現代知識之助,我們知道神話是通往集體潛意識之大門,了解神話有其深刻的含意,從而會聆聽究竟那些神話對人的存在與超越說了什麼。如前所述,照字面解釋,『天上的父』對現代人完全沒有意義,因為照經文作者的意思,『天上』是廣大無垠的銀河,而且從宇宙的角度看來,根本無上下之分。那麼「神居於天堂」究竟是什麼意思呢?《聖經》作者創造出這樣的圖畫意象,他到底是在表達生命中什麼樣的感受?如果他還活著,會用什麼字眼使我們理解他們的感受?

 將《聖經》當作權威就是一種偶像崇拜。如果一個人完全沒有存在的問題或完全未想過要克服人的異化,只是糊裡糊塗地領洗上教堂,那麼他的行為根本不構成『信仰』(信仰即接受《聖經》信息為存在問題之解答)。當他接觸到《聖經》時,透過神學家的詮釋,他把《聖經》置於自己所定的判準下,決定了《聖經》的信息是他存在問題的解答,因此他才接受。他既然把《聖經》置於他的判斷之下,《聖經》的權威就不會超過他,《聖經》就不會是絕對的權威,如果他自己沒有判斷的標準和能力,只是人云亦云的接受,就不是真的信仰。 時時地發生人生存在的問題,時時地尋求解答,也因此時時地判斷《聖經》,考慮是否接受或拒斥它所提供的答案,並不先入為主預設《聖經》之答案為真理──這在傳統的術語中稱為『活的信仰』,就是包含了懷疑與冒險的信仰。

 在現代,把《聖經》當成絕對權威的人通常把它當成道德手冊來理解。這種人讀《聖經》的目的,是為了要『別人』替他作抉擇,他希望把自己寄生在一個絕對權威之下,由它來指揮一切,明白清楚而又堅定地告訴他什麼是善,什麼是惡,在現實情況下,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如此他就不必做一個人,像一個人那樣為自己的抉擇負責,這類人和一切崇拜絕對權威的人一樣,都有同樣的心理基礎,是異化了的人。這類人完全沒有聽見福音;他們雖日日讀著《聖經》,卻完全沒有理解《聖經》作者對生命的看法,因此也不了解『生命的奧祕』。他們口中說自己有罪,卻不懂什麼是罪──他們把罪當成具體的不道德行為(如手淫、性幻想、貪心、說閒話、嫉妒等等),正如他們把其他基督教象徵當作具體有限的事物一般。 一般人沒有哲學系統和訓練,所以他們的信仰談不上有系統,也談不上有什麼神學,只有人云亦云的口號。人如果不知信仰的理由,沒有理性的根據,就算所信的是正確的(如相信科學),也是迷信。因此一般人需要神學家的指引。 

有些人自認有信仰的理性根據,不承認自己毫無神學基礎,但是如果他們沒有哲學的訓練,那種自創的『神學』必定是矛盾百出的糟糕神學,一般知識分子基督徒和傳教士的『通俗神學』(與正統神學又不同)即屬此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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