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丟了舊筆記,把紙上的東西謄過來) 離開作了8年的工作,最晚下週一去新公司上班。會想這些事並不是對舊公司有留念。走,是一定要走的。把前事撤底地拋在後邊,人生應只有向前看享受人生。繼續跟那個人走在一起是看不到出路的。當我離開時,所有人用羡慕的眼神看著我。 也許是我多想。 在那個地方每個人都是不快樂的。過去,我對於離開的同事只有覺得可惜,可惜他/她之前的付出,可惜他/她沒辦法在這裡找到自我實現。可惜不願再試一試。 但我現在不會可惜自已,過去。工作就像是不斷面對活屍一樣。過去的問題無時無刻從地底、從窗外,從你所想像不到的地方。只有戰鬥、逃走。打倒後,沒多久又爬起來追殺你。 當我離開前公司的時候,有一種坐直昇機飛離浣熊市的感覺。 但怎麼去救那些還在城裡與活屍奮門的人? 看著自已的伙伴一個個苦笑著送我離開,我多想讓載上所有的人,再回頭一記核爆轟平整座城市。 但是你若真當上了諾厄,還是梅瑟?在海上漂,在沙裡滾。誰要跟你沒有目標地走? 船是要不要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