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 be or not to be that is the question.


說到殺時間這件事,其實很多事都可以這樣理解。甚至可以擴大到整個生命意義上這件事來說。因為我們的行為所花費的時間就是我們所擁有的。而這整個花費時間的目的就是迎來最後的終結。

在那終結之外是什麼呢?在這單一向度的洪流之中,難道沒有其他的意義來思索嗎?

如果我們僅就個人的角度來看的話,的確是如此,個人在這個世上出生直至死亡,對於他個人而言,就只是短短時間經過,作了許多事,而目的只是為了把生命僅有時間花費掉。然後結束。

沒有任何意義,生命對於個體來說毫無價值。

但如果我們站在自已的角度看別人的死亡時,就能理解人生的意義了。我們無法以自已的角度去思考結束,事實上不能,我們永遠是用別人的角度,也就是活者的角度來看死者。我們永遠無法思維自身成為死者。這是邏輯問題。

別人活著,對於我們來說,就是他的生命意義所在。他們是為了我以及其他的人感受而活,為自已沒有什麼好活的,就只是渡過時間罷了。

只有不斷地讓別人知道你的影響,才是我們的人生意義。而且重點是,意義是由別人而定而不是自已而定。

活著,對於其他人來說是好的就應該好好活著。

死了,對於其他人來說是好的就不應留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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