伸手去抓的那顆星不只燙,而且有刺

毅然決然地離開上一份工作,一開始還是會去懷疑自已離開的原因,是對於人還是對事無法適應才離開?

今天早上我確實了是因為人的因素才會讓有離開的心理,所以我的離職對我來說心態上有點像是受不了家暴而分手的情侶一樣。因為對我而言,我很確定我能勝任這份工作,只是我真的無法再繼續在這個主管底下作事,儘管他的底下還是有很多的人跟隨著,但我不認為他對於我的成見是短期可以處理的,而長期而言並沒有辦法從頭作起,只是隨著時間的增加而繼續增加他的不耐煩。據說,他對於離職的員工,總是會讓他的月薪算到月底,但是我並無法享有這種特權,也許他覺得我不配,反正我也從來沒期望能多愉快的走開,我真的無法再這樣跟這種主管共事。當這個想法出現,一切作法便很清楚了。隔天他正眼不看地讓別人幫我辦完手續,我頭也不回地離開那一塊讓我迷失方向的辦公室。

所以,我現在做著之前可以稱作「不務正業」的事。當有「正業」的時候,這些事可以是這樣地定義,而當沒有一個「自已現在應該作的事」出現時,作這些事,玩樂、休閒都是無意義的。我連打電動都懶,因為沒有緊張,何來放鬆。

現在我什麼都不想作,只想一直睡,除非找到一些東西吸引我注意能讓我醒一陣子,不然我又去睡著,這算是病嗎?至少還沒有影響我的「日常生活」。因為這目前就是我的「正常生活」

人為什麼工作?這個問題其實可以好好地思考,因為不再只是賺錢,而其中可能有更多為了自已在這個社會存活與立足的選擇在裡面。現在在流行討論「窮忙族」,一群贏了面子輸了裡子的上班族。而我也曾是一份子,而接下來是不是又成走回去只求那個光鮮的公司名稱與穿著西裝上班卻不知自已為何而活的圈子呢?

甚至該問的是有沒有資格回去?所以到底要為了什麼來選擇?就是一個在大家嘴裡好說的工作,還是其實這是一個笑貧不笑娼的時代,所以「錢」還是根本。只有能存錢的工作,才是工作。存愈多,愈是好工作。

像這樣,自言自語地就定調了,這也是為什麼能讓我從逃避世界的夢境醒來的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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